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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关于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通知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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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教育局文件 溧教法规[2006]5号
关于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通知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已于2006年6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义务教育的重大意义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我国义务教育的性质、培养目标,做出了一系列重大的制度创新,首次明确了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规定了义务教育的免费原则和均衡发展原则,第一次将素质教育的要求写入了法律,使素质教育从一般的政策指导变为统一的法律规定。义务教育法的修订实施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将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是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四有新人、提高中华民族整体素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各校要从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抓紧抓好。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把握宣传重点,增强宣传实效,在广度、深度上下功夫,及时、完整、准确地把义务教育法宣传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学习和宣传,提高学校领导对义务教育地位与作用的认识,树立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观念,明确学校的责任与义务;提高广大教师对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实质和各项制度的认识,树立依法施教、实施素质教育的观念,明确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职责;提高学生家长对实施义务教育意义的认识,树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明确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从而为义务教育法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定的基础。 二、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作用,通过讲座、知识竞赛、文艺节目、经验介绍等,全方位宣传学习义务教育法。 各校要加强培训工作。通过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学习研讨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要结合教师业务培训,对每一位教师进行一次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培训。要继续办好家长学校,组织学生家长学习义务教育法。 在今年9月1日前,各校要集中开展义务教育法的大型学习宣传活动,为义务教育法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的过程中,要重点宣传和把握以下内容:一是要重点宣传修订义务教育法的重大精神实质;二是全面宣传1986年《义务教育法》实施以来,我市义务教育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三是准确宣传义务教育法的法律法规及其有关政策;四是突出宣传政府机关、学校、家庭、父母、适龄儿童、少年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在义务教育实施中权利、义务与责任。 三、加强学习宣传工作的领导,提高宣传实效 各校要制订学习宣传计划,要把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并作为“五五”普法的重点,必要时开展些知识竞赛或测试活动,来推进义务教育法学习活动的深入;争取地方党委宣传部门、司法部门协同开展工作,动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采取多种方式向广大家庭、父母和适龄青少年宣传义务教育法;要以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为契机,推进义务教育的发展。 各校要及时总结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报政策法规科,以便及时推广。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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